说说繁琐的证明
近日,广东惠州的陈先生遇上一件烦心事儿,为了继承已故父亲的一笔存款需要办理公证,但陈先生在银行公证处派出所居委会来回跑了七八趟,历时七个多月,还是没能拿到存款。
陈先生的父亲于今年2月28日去世,留下一笔七万余元的存款。3月2日,陈先生拿着存单去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告诉陈先生,他这种情况属于存款继承,应该去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从此,陈先生踏上了“证明我爸是我爸”的漫长循环。
第一次去办理公证时,虽然陈先生提供了户口本儿,而且陈先生与父亲在同一个户口本儿上,并能证明二人的父子关系,但是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依然要求陈先生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于是,陈先生去派出所,派出所告诉陈先生,亲属关系证明属于公安部确定的,派出所、公安机关不再出具的18种证明之一,不予办理!
陈先生第二次来的公证处,说明派出所不予办理的情况以后,公证处说到派出所复印户籍底册也可以。陈先生再次来到派出所,派出所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不予办理。
陈先生第三次到公证处,公证处说,提供居委会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也可以。陈先生又到居委会开亲属关系证明,居委会说依据民政部规定不予办理。
陈先生第四次来到公证处将情况说明,但公证处却说没有证明就没法办理公证,此事陷入僵局。
此后的大半年里,陈先生为此事又多次奔波于银行公证处派出所和居委会,但问题迟迟解决不了,陈先生仍然没能办下公证书,导致银行存款无法取出。
国务院督查组接到陈先生反映的问题以后,赴广东惠州实地督查;走访了相关单位发现问题属实,经协调陈先生父亲原所在单位同意出具亲属关系证明,10月20日,陈先生公证手续已经办完,继承的存款已从银行取出。
其实,早在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要及时纠正查处,随意将行政机关的核查义务转嫁给群众和企业的行为。
“繁琐证明”“循环证明”甚至“奇葩证明”,不仅让群众烦心,也让企业烦恼,必须下决心全面清理各项证明事项,让群众和企业不再为毫无必要的事情跑腿。